國際特赦組織: 安華被判莫須有罪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國際特赦組織: 安華被判莫須有罪名

(吉隆坡15日訊)國際特赦組織駐東南亞區副主任佐瑟本尼迪指出,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涉第二宗雞姦案在不公審判後,被判莫須有的罪名成立,這是持續迫害他的政治動機,也是大馬政府粗暴噤聲異議的大規模鎮壓行動。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此案再度證明大馬司法體制無法不受政治干預。

他說,安華是良心犯,僅因為行使言論自由權利而被監禁,他應該立即獲無條件釋。

同時,國際特赦也呼籲大馬立即廢除“雞姦罪”的法律,因為為成年人之間的自願性行為定罪,是違反國際人權法。



聯邦法院昨日維持安華第二宗雞姦控罪罪成,監禁5年的判決,換言之安華必須繼續在雙溪毛糯監獄服刑,直到2018年中刑期屆滿。

聯邦法院五司一致駁回安華要求法院司法檢討維持上訴庭改判他雞姦罪成,監禁5年的判決;法院認為,安華的申請沒有法律根據,並不符資格要求法院檢討該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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