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訊)一名男子因私藏賊贓罪成,被判罰款800令吉,最后以入獄14天代替,竟在入獄后隔天昏迷猝逝;死者家人今日入稟法庭,起訴疏忽導致死者身亡的13造,包括警察總長卡立、警員、獄卒、獄長及政府。
死者是巫裔男子嘉馬魯尼占,來自檳城,生前是北賴煉糖廠的員工,他于2014年3月8日,被獄卒發現在監獄內猝逝,死時才39歲。
家人今年3月正式透過律師事務所入稟法庭,今日展開民事訴訟的首項司法程序,起訴涉及疏忽導致死者身亡的13造,法庭擇期5月15日為案件處理及進入審理階段;此案法官是安瑟隆。
死者家人的代表律師維斯華納登說,嘉馬魯尼占因涉及私藏賊贓,而在刑事法典第29條文下被控,結果被控罪成,遭判處罰款800令吉或監禁14天代替。
“嘉馬魯尼占不肯繳付罰款,選擇服刑取代,並從檳城大山腳柏達城警局送往霹州打巴監獄服刑,不料入獄隔日即離奇斃命。”
維斯華納登說,驗屍報告是指死者因“肺感染”而身亡。
“死者遺體有毆傷瘀痕,且死者曾投訴腹瀉,並在服藥后猝逝,死因疑點重重。”
他說,死者家屬較后要求院方再度驗屍,並于2015年7月29日開始把案件帶入驗屍庭聽證,審理結果令家屬不滿。
死者母親羅哈雅及家屬今晨驅車從檳城趕來怡保高庭,隨行者包括人權組織“馬來西亞人民之聲”代表羅貴玲及公正黨霹靂州副主席鄭立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