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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

先姦後娶論犯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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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姦後娶論 變過街老鼠 犯眾怒!

沙布丁在國會媒體室接受國營電視台節目訪問結束后,準備離開時,被大批媒體追訪。
沙布丁在國會媒體室接受國營電視台節目訪問結束后,準備離開時,被大批媒體追訪。

 (吉隆坡5日訊)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昨天參與國會辯論時,語出驚人,指9至12歲的兒童若被強姦,受害者嫁給強姦犯並沒問題,引起各界炮轟!

 除了華社,馬來社會菁英分子甚至王室成員,都紛紛抨擊其噁心言論。連柔佛蘇丹后拉惹查麗蘇菲雅也看不過眼,蘇丹后抨擊說,腦袋正常的父母都無法接受這種荒謬及愚蠢的看法。

 她反問沙布丁,如果有女兒,他會否接受強姦犯成為自己的女婿?

 與沙布丁同屬巫統同僚的首相署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更開腔炮轟沙布丁,指在21世紀的文明國度,建議把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是不能被接受的。

 不少馬來社會菁英也看不下去,跳出來大罵沙布丁“真的有病”;首相胞弟拿督斯里納西爾就在Instagram說:“不,這是不行的,他們不能這樣。”


 人權律師沙立占忍不住爆粗說:“9至12歲的小女孩其實身心靈都成熟?你真他x的有病!”

 馬來女藝人阿娜塔莎說:“是這樣的嗎?政府可以贊助者他一些精神援助嗎?”

 Karangkraf媒體集團董事經理拿督拿督胡山慕丁說,他絕對不會讓他只有12歲的女兒或孫女在這種情況下嫁人,更何況是嫁給壞人。

怎麼可以嫁給壞人

 淨選盟前主席拿督安碧嘉在推特說:“這個人到底在我們的國會殿堂干什麼?絕對令人震驚!”

 伊斯蘭姐妹組織(SIS)也在推特貼文說,每一名兒童都值得獲得教育和未來,而不是婚姻。強姦案受害者更不應該嫁給強姦她的人,請停止這一切!

 遠景研究中心(CENBET)發文告批評沙布丁的言論,並指年輕女孩被強姦已對身體和心理造成嚴重傷害,有者更在非常年輕時就懷孕,傷害她們的健康,剝奪她們擁有正常童年和教育的機會。

犯法必須嚴懲

★土著團結黨總裁丹斯里慕尤丁

沙布丁稱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犯,就能解決強姦案的社會問題,是誤導性言論。

 重要的是,要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是錯誤的,在法律上一旦證明有罪,就必須嚴懲,不能讓強姦犯逍遙法外。

 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是不能被接受的,強姦案是一個社會問題,若我們允許這類事情發生,就會助長犯罪率,讓人認為犯罪後再結婚,解決此社會問題是理所當然的。

二度傷害

★馬華副總會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

被強姦的過程是受害者一生難以磨滅的傷痛和夢魘,要從創傷中走出還得經過長期的輔導,將受害者嫁給強姦犯等同對受害者的二度加害和以受害者的二度傷害“犒賞”強姦犯的罪行,甚至讓他可以合理的持續“強姦”。

 當政府把和16歲以下女童發生性關係列為強姦案處理時,是因為16歲以下的女童心智尚未成熟,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女童。如果允許強姦犯迎娶受害者,將等同為強姦犯打開脫罪的管道,對打擊強姦罪行造成嚴重打擊。

停止合理化罪行

★民政黨署理主席拿督謝順海醫生

民政黨強烈譴責沙布丁的言論,吁停止合理化強姦者和使他們逃脫罪責。

 這冒犯女性和孩童,同時也侮辱強姦案受害者、遭強姦未遂者和遭性侵犯者。

 促請沙布丁公開道歉,並撤回言論。童婚不是合法化與女性或孩童進行性行為的許可證,也不是強姦者逃脫罪責的合法途徑。他隨意預測受害者與強姦者結婚,可以有更美好的生活是錯誤的,這是極度荒謬和具冒犯性。沙布丁應反省和道歉,並停止成為政府維護我國女性與孩童權利、尊嚴和安全的障礙。

公開道歉

★民政黨全國副主席拿督劉華才博士

要求沙布丁就發表歪論向全國人民,尤其是女性公開道歉。

 任何有理性思維的人都無法接受有關言論,同時也是對女性尊嚴的污辱,應該受到嚴厲譴責。

 讓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她的罪犯,只會讓受害者陷入無窮無盡的痛苦之中,根本無法解決日益嚴重的強姦案問題,反之,這種做法還可能使問題更加惡化,因為罪犯在事發後,通過迎取受害者來逃脫法律的制裁。

 沙布丁猶如在鼓吹“童婚”,這是嚴重在開倒車的思維。

 國陣國會黨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須針對沙布丁所發表的不當言論,展開紀律對付

感到遺憾

★馬華副總會長拿督蔡智勇

每一名孩子應擁有健康的成長生活,政府致力擬法來保護我們的孩子,現在有了這樣荒謬的言論,看來在保護孩子的工作上,仍需要加強和努力。

 受害者已受到心靈傷害了,無法想像受害者與強姦犯結婚后,受害者的生活將如何渡過,竟然還有人建議強姦犯娶受害者,我感到很遺憾。行動。

全面禁止童婚

★民主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

我強烈反對結婚是解決強姦案的方法,若強姦犯被法庭定罪,新娘要如何面對先生的家人?

 我擔心,當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令開始執行後,若沒有全面禁止童婚,相信童婚的數量不僅不會減少,反而會上升。

 因當警方要執行這項法律時,會發生以下情況,就是強姦犯要被提控時候,父母就會去找受害者的家屬要求結婚,如此情況下,我們可以預見更多人會把未成年少女嫁出去。

 我的舉例只是冰山一角,我們要知道事實真相,最好的辦法就是成立國會遴選委員會,進行全面探討,加速禁止童婚。

不接受任何理由

★伊斯蘭黨哥打巴魯區國會議員拿督達基尤丁

強姦就是嚴重犯罪,但受害者嫁給強姦犯就依個案處理,如同我們不能夠阻止受害者的父母同意和允許女兒嫁給強姦犯,如果是發生在我女兒身上,我是不會允許,我們不可能讓女兒嫁給一個傷害她的人,即使有任何理由都不可以接受。

 我不認為,正常人會允許女兒嫁給施暴者,除非那個人受騙或者有其他原因,若是站在自願的角度,不太可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不責怪但不認同

★誠信黨哥打拉惹區國會議員西蒂瑪麗亞

我不完全責怪沙布丁發表“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是沒問題”言論,因後者只是根據其曾經擔任伊斯蘭法庭法官,所獲得的經驗去分析,但這不代表我認同後者的言論。

 同時,“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是沒問題”一直都是我國穆斯林存有的思想,因此需要更改他們的思想,況且現在出生的女性,並不是如50-60年代般,只是結婚生子,因她們擁有更多選擇,包括升學。

應踢出國會殿堂

◆馬華伊斯蘭法與政策組主任顏炳壽

噁心之極的觀點,希望打昔牛汝莪的選民把這個腦袋有問題的國會議員,永遠踢出國會殿堂。

 腦袋裝草裝水,永遠敵不過腦袋有問題的人。

須受到譴責唾棄

◆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與投訴局副主任劉博文

沙布丁必須受到最嚴厲的譴責和最強烈的唾棄,大馬必須剷除這類思維者,才能邁向光明前景,許孩童一個光明的未來。任何人,尤其是人民代議士不能將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視為一種“解決方法”,認為兩方結婚就已解決問題。

 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實際上只是讓強姦犯獲得免卻法律制裁的機會,並沒有讓雙方獲得重生的機會,反之將會進一步破壞受害者的人生,絕非重生。

狗屁不通的說法

◆民青團總秘書曾融熙

婚姻是雙向情感和神聖的殿堂,沙布丁說強姦犯不一定是壞人,跟強姦犯結婚的話,被強姦的受害者至少可以有一個丈夫,這根本的狗屁不通的說法!

 沙布丁的言論完全沒有顧慮受害者的心理狀態,而且擔心如果一名強姦犯對心儀對像求愛不遂,用強姦的方式達到結婚的目的。強姦犯應面對的是法律上的制裁,不是淨化他們的罪行,甚至讓他們有機會娶受害者當妻子。

質疑國會議員素質

★華總婦女部主席黃玉珠

嚴厲譴責沙布丁,他身為國會議員兼伊斯蘭法庭前法官,竟然會有如此荒謬及愚蠢的看法讓人感到擔憂,它不僅反映出某些國會議員的素質,也一再顯示本國婦女及兒童的權利現況堪虞。

 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如此說詞一旦被採納將會是我國女性夢魘的開始,有心人可依此論述逃避法律制裁,再多的法律也無法阻嚇性犯罪行為,防止性侵兒童的法律將如同虛設,成了無牙老虎。

 華總婦女部歡迎兒童性罪案法案以擴大性侵的定義,然而,它並未涵蓋童婚內容,根本是對更重大的問題避重就輕,留下缺口。因此籲請政府落實承諾,提供完善的法律制度。

 也建議國會舉辦法律課程及研討會,讓議員深入瞭解兒童的權利,積極關注兒童性罪案課題,確保兒童能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成長。

違背宗教道德倫理

★雪蘭莪暨吉隆坡福建會館青年團及婦女組

強烈譴責沙布丁“先奸后娶可解決社會問題”的無恥言論。此言論不僅與憲法衝突,也違背所有宗教所強調的道德倫理、正義與公正價值觀。

 法律必須符合正義和憲法精神,防止受害者被強迫嫁給強姦者。未成年受害者和強姦犯之間的婚姻不但不能治癒社會問題,甚至會使社會問題變得更加嚴重。

 此外,強姦犯應該獲得應有的刑罰,同時政府單位應該認真對他們進行治療和提供尊重他人的教育。任何人,尤其是國會議員更不該鼓勵未成受害者嫁給強姦犯。

 沙布丁是在侮辱所有人民的智慧。我們要求沙布丁立刻收回言論,並且在全國大選丟失議席之前好好懺悔和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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