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庭主婦因“好心”幫忙一名在面子書認識的愛情騙子,匿藏從愛情騙局騙獲的9000令吉,今日被推事庭判處罰款3000令吉。
推事沙拉米亞在40歲的被告祖萊妮認罪后,判處後者上述罪行,若她無法繳付罰款,將需監禁2個月。
被告是被指在2015年8月6日早上9時41分,在雪州蒲種聯昌銀行,協助30歲的男子莫哈末杜卡蘭將該筆款項轉賬到其銀行戶頭。
被告因而抵觸刑事法典424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較早前,主控官瑪麗潘(譯音)副檢察司要求推事重判被告,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沙茲萬則基於被告是犯罪集團的受害者,且無力償還高額罰款而要求推事輕判。
助網絡愛情騙子存贓款 家庭主婦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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