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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大批網購 男子賣仿真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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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爾(排前左4)率領眾警員,展示警方起獲的仿造槍械。
加里爾(排前左4)率領眾警員,展示警方起獲的仿造槍械。
嫌犯從中國引入多把仿造手槍,警方擔心仿造手槍會遭不法之徒濫用和幹案。
嫌犯從中國引入多把仿造手槍,警方擔心仿造手槍會遭不法之徒濫用和幹案。
嫌犯因愛槍成迷,而從中國網購大量仿造槍械;圖為警方起獲的仿造槍械。
嫌犯因愛槍成迷,而從中國網購大量仿造槍械;圖為警方起獲的仿造槍械。

攝影:陳文祥

 (馬六甲12日訊)巫裔男子愛槍成迷,更膽敢透過網絡,從中國採購大批仿造重型槍械回國,當起“軍火商”!

 40余歲嫌犯因在網絡,售賣從中國引入的仿造槍械,而遭警方盯上,甲州警察總部經過觀察,本月9日晚上在默迪卡路的英雄步行街展開取締行動,除了逮捕上述男子,還起獲12把以假亂真的仿造槍械,包括仿造狙擊步槍、步槍及短槍等。

 警方初步調查,嫌犯從國外購取仿造槍械后,再以每把800至1000令吉出售,意味著警方在行動中起獲的12把仿造槍械,總值約1萬令吉。

 甲州總警長拿督加里爾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嫌犯因為非法擁有仿造槍械,抵觸1960年軍火法令36(1)條文(擁有仿真槍支),遭警方扣留至本月13日助查。


 他說,警方錄供結果發現,嫌犯承認熱愛槍械等相關物件,2個月前才透過網購方式,從中國購入大量仿造槍械。

出售仿槍難追蹤

 “嫌犯坦承已出售多把仿造槍械給其他愛好者,而出售的仿造槍械去向則難以追蹤。”

 加里爾說,由于擁有仿造槍械是項觸法行為,曾向嫌犯購取仿造槍械者,必須主動交出物件及配合警方的調查。

 今新聞發布會在場者包括甲州刑事調查主任雅茲、甲中央警區主任阿夫占等。

 另一方面,加里爾在會上也提醒民眾,任何人若要擁有、出售或收藏仿造槍械等,必須先向警方申請准證。

 他說,由于仿造槍械有遭不法之徒濫用幹案的趨勢,因此警方必須嚴加管制仿造槍械。

 “抵觸軍火法令36(1)條文者,罪成可被判監最高一年、或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員出示以假亂真的仿造狙擊步槍,其重量更與真槍相近。
警員出示以假亂真的仿造狙擊步槍,其重量更與真槍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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