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納吉案,媒體和證人被禁發表評論!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索菲安批准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提出的臨時封口令申請,阻止各造,尤其是媒體,就納吉案件和證人發表評論。
沙菲宜要求法庭發出庭令,即在其當事人未證實有罪前,禁止各造公開談論所有與納吉相關的控狀。
但總檢察長湯米反對沙菲宜提出的封口令申請,因為聯邦憲法賦予人民言論自由。
不過,法官最後允許沙菲宜提出的臨時封口令申請,即阻止各造,尤其是媒體就納吉案件和證人發表評論。
這顯示,第一回合司法較量,包括保釋金額及禁口令要求,知名律師沙菲宜為首的7人律師團班底,暫時先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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