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政府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18年反假新聞(廢除)法案一讀,唯在法案通過之前,任何在已生效的反假新聞法令下進行調查、提控和審訊的案件,都會繼續。
這項法案由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提呈。
根據法案第4條文闡明,儘管政府已提呈廢除反假新聞法案,但在這法案生效前,任何在反假新聞法令下,還未完成的調查、提控和審訊都會繼續,因反假新聞法令仍然生效。
法案第3條文也闡明,任何在2018年反假新聞法令下發出的指令(perintah)申請和未完成的指令,在廢除的法案生效前,仍然有效。
還有4個月生效
法案說,政府廢除這法令,除了認為這法令不再適合外,也是基于執法單位可以使用現有法令,包括刑事法典第574條文、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和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對付製造假新聞人士。
值得一提,這也是我國改朝換代后,政府在這次下議院議會中,所提呈的第2項廢除法令法案,因政府早前已提呈2018年消費稅(廢除)法案。
一旦反假新聞(廢除)法案生效,這意味,這項備受爭議的法令“壽命”只有4個月。
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是國陣政府提呈,于今年4月2日,在國會下議院一片爭議聲中三讀通過,並于4月11日獲得國家元首御准,正式生效。
任何抵觸這項法令,一旦罪成可判監禁最高6年,或罰款最高5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首相敦馬哈迪在大選前批評,反假新聞法令比當年的內安法令更加恐怖,因此一旦希盟執政,就會廢除這法令。
(本報徐健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