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訊)馬新兩國今午正式簽署展延隆新高鐵計劃協議,同意暫停該計劃直到2020年5月31日;不過,大馬政府必須在明年1月,針對這項展延,支付1500萬新元(約4500萬令吉)給新加坡。
經濟事務部長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指出,馬新兩國一直都尋找著良好雙贏方案,而今天在兩國領袖見證下,簽署有關協議。
他透露,首次在新國見許文遠,就以國內經濟情況,向對方提出要求展延計劃達3至4年建議,也很高興許文遠正面看待此事。
“不過,回到馬來西亞後與內閣開會後,再向新國要求更長的展延期,最後兩國協議展延2年。”
他說,兩國在多次會議上談及許多細節,當中包括大馬政府在2019年1月支付這筆款項。
“所幸我們被給予時間,在此前備好資金,支付有關金額。”
此外,新加坡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說,兩國城市之間距離達400公里,為此許多新加坡人都在等著落實該項個計劃,但是他們理解為何馬來西亞展延有關計劃,所以經過多番商討,新加坡認同有關展延計劃。
他說,有關展延計劃會直到2020年5月年底,如果他們不願意繼續,馬來西亞會同意支付該國在該計劃上所蒙受的損失。
他說,該國開始這項計劃多時,新加坡最關注這計劃為國家帶來多少利潤,如今計劃展延,新加坡也關注有關計劃在展延期間,面對多少損失多少。
“我們不能就這樣展延而已,畢竟還涉及一些承包商維修費用和工程費用,這也是我們關注的事。”
在兩國聯合文告中提及,有關計劃原定在2026年12月31日完成,但隨著展延2年後,預計有關工程建竣日期為2031年1月1日。
首相敦馬哈迪醫生、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茲莎及新加坡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週三下午一同見證展延隆新高鐵計劃協議。
這場簽署協議儀式是于下午2時在首相辦公廳舉行;由經濟事務部長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代表我國,和新加坡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簽署。
阿茲敏阿里早前證實,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政府已經達成協議,同意展延隆新高鐵計劃(HSR),在展延期限結束後,隆新高鐵計劃將繼續落實。
自509政權更迭後,因國債原故,馬哈迪宣布展延多項大項計劃,當中包括隆新高鐵,其興建總成本約1100億令吉。
早前有消息指出,該計劃或推遲到2020年5月31日。
報導指出,馬新于2016年簽署協議,協議中並未附上展延條款,因而若大馬政府毀約,需賠償5億令吉。
原本在2026年12月31日通車的隆新高鐵列車,全長約350公里的隆新高鐵是東南亞史上最大型基建工程,,預計於2026年營運。隆新高鐵時速高達320公里,可將往來吉隆坡及新加坡路程縮短至90分鐘。
(攝影:張智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