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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与女童被捕案 被告被控儿童性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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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家人得知被告不准保释后,离开法庭。
被告家人得知被告不准保释后,离开法庭。

报导:黄慧琪
摄影:李再辉
 (新山20日讯)“中年男与女童被捕”案;男子今日在儿童性侵法令罪名下被提控,但不认罪,加上女童化验报告未出,案件订于下月25日过堂。

 被告希瓦古马(48岁,新加坡担任清洁工友),控状指他于本月13日上午9时许,在士姑来皇后花园纳和达路一家酒店,对10岁女童卡莱玛尼作出侵犯行为,包括抱、亲吻及触摸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14(a)条文,可与16(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多20年及鞭笞。

 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被告先是愣了一下,待通译员重复询问时,才摇头表示不认罪。基于化验报告未出炉,法官订于下月25日过堂。

不准保释


 被告在庭上询问能否保释外出,法官法依兹先是询问被告家属是否有来法庭,在确认被告妻子及兄长皆在等候席后,仍拒绝被告的要求,不准被告保释。

 被告的妻子更当场哭成泪人,泣不成声。

 此案主控官为苏海丽副检察司,被告并未礼聘律师抗辩。

 另外,新山北警区主任莫哈末泰益受访时说,女童的验伤报告未出炉,她目前交由福利局看护。

 根据早前报导,48岁被告已婚,育有3名介于25岁至28岁的孩子,事发当晚,女童获得其父母同意后才外出,并与嫌犯一同来到酒店。

 男子及女童在警方询问时指对方为亲戚关系,女童更称这已是第二次来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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