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雪州直落拿督区前州议员拿督罗志兴,4年前因涉及伪造文件以挪用州选区总值3万3380令吉的公款,于2016年被行动党开除后,今日面对两项伪造文件以中饱私囊罪名,他否认有罪。
地庭法官批准被告罗志兴每项控状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他需交出护照。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5年6月8日,在位于雪州瓜拉冷岳的办公室内,作为一名州议员,以欢庆2015年教师节为由,伪造获批拨款文件,私自挪用1万3380令吉选区公款。
(本报张智玟摄)
2万保释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5年9月23日,在上述地点,作为一名州议员,以欢庆2015年中秋节为由,伪造获批拨款文件,私自挪用2万令吉选区公款。
被告两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苏费安副检察司指出,原本被告罪行是不获保释,若法庭允许被告保外候审,控方建议法庭将被告保释金额定为每项控状2万令吉,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以防止他潜逃。
罗志兴代表律师黄启斌则要求法庭,允许被告每项控状以1万令吉保释,被告也愿意交出护照。
他说,罗志兴已婚并育有3名孩子,也是名拥有拿督头衔的雪州前州议员,但被告并没有上阵今届全国大选。
“我的当事人昨日被反贪会逮捕,他曾要求反贪会允许他以2万令吉保释,反贪会也答应了他的要求。”
身穿绿色上衣的罗志兴于今早9时,双手被拷上手铐被反贪会带往法庭面控,他全程保持笑容面对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