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3日讯)霹州行动党法律局主任梁卓经指出,当年他与汤米汤姆斯(现任总检察长)等人为马共总书记陈平打官司,纯粹是因为大马政府毁约和诽谤,与陈平的意识形态没有关系。
梁卓经今日召开记者会讲述他为非公民小孩申请入学详情后,针对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指控汤米汤姆斯,因曾帮陈平打官司而同情后者的意识形态一事,这么回应。
梁卓经说,陈平当年起诉大马政府毁约,是因大马政府不遵守1989年合艾和平协议,即不允许来自大马的陈平返马定居。”
他指出,当时的律师团是拉惹阿兹、陈国强、达山星及他本身,而汤米汤姆斯没有参与此案。
“案件进行期间,时任新闻部长再努丁迈丁在报章上公开指马共已投降,这除了违反合艾和平协议,也对马共造成诽谤。”
他说,陈平因此再起诉大马政府毁约及诽谤,第2次诉讼律师团当中,汤米汤姆斯加入,而达山星退出,他本身、陈国强和拉惹阿兹则保留。
“当第2次起诉要开审时,大马政府却以马共是非法组织为由,成功撤销案件。”
他指出,伸张正义是律师的义务,包括如果签约的其中一方因毁约遭受损失,律师就应帮助受害者。
“陈平只是签约的一方起诉毁约的一方;对我来说,输赢并不是最重要,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律师的辩护。”
他说,有些律师需要视案情来决定是否成为代表,比如强奸案里,律师需要盘问受害者是非常不人道的,不论受害者是不是无辜的。
“我曾协助被提控的抢匪脱罪,后者被指是同谋,事实上他是无辜的,但不代表我认同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