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去年8月,因将女友人裸照上传至面子书,而被控侮辱他人贞洁罪的泰籍孕妇,今日被判罚款7000令吉。
地庭承审法官努西拉在聆听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并谕令怀孕6个月的被告米丝西丽拉若无法缴清罚款,则需以监禁2个月取代。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2018年8月23日凌晨2时,在位于吉隆坡敦拉萨路的king way俱乐部,透过其面子书账号 ‘Iamthebonus Iamthebonusiamthebonus’,上传另一名泰国女友人的裸照,旨在羞辱后者。
她因而牴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8月23日凌晨3时,在syed bistro餐厅,透过面子书散播受害者裸照,以侮辱受害者的贞洁,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苏拉仄星指出,被告嫁来大马已有四年半,并作为数码执行员的丈夫育有2名孩子,被告是家庭主妇没有收入,因此希望法庭能降低被告的罚款金额。
夫吁记者勿撞老婆
“被告是初犯,过去并无任何犯罪记录,她已认罪,决定改过自新。”
主控官扎凡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严惩被告罪行。
此外,其丈夫在缴付罚款后小心搀扶被告离开法庭,期间当摄影记者拍摄时,其丈夫对妻子说:“我们没做错事情,任他们拍。(转对摄影记者)你们不要推撞到我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