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1名华裔穆斯林因在面子书贴出侮辱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内容,上周在地庭对其面对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传播具有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内容指控认罪后,今日被法庭宣判监禁7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
地庭法官哈兹布拉谕令,若52岁的无业被告莫哈末亚吉无法缴付罚款,需以另外2个月的监禁刑期取代。
根据控状,莫哈末亚吉于2月24日晚上8时21分,透过面子书账号“Yazid Kong”,上传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传播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内容)。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哈兹布拉在宣判时指出,联邦宪法第3条款阐明伊斯兰是联邦宗教,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行,因为企图挑战伊斯兰,及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联邦宪法。
“你是幸运的,因为在上述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控,监禁最高刑期是不超过一年。”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沙菲克在代表其当事人向法官求情时说,莫哈末亚吉是在和前任穆斯林妻子结婚后,皈依伊斯兰,育有4名孩子,当中1人是残障人士。
沙菲克说,莫哈末亚吉与前任妻子离婚后,与一名印尼籍女性再婚,并育有一名孩子。
“他(被告)是首次犯下有关罪行,他在皈依伊斯兰后,并没有获得任何宗教的指引,他希望向我国社会道歉。
“他面控后即认罪,省下法庭不少时间,因此希望法庭可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