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说,早前就90年代国行炒外汇的调查报告,而向警方报案者,已于2018年5月28日再度报案,以要求撤案。
他说,国行无法出示当时炒外汇的交易文件,以作为调查用途,况且早前曾经报案的人士,也要求撤回有关报案事宜,因此调查报告已呈交给副检察司。
慕尤丁是于3月21日在国会下议院,如是以书面回答金马仑高原国会议员南利莫哈末诺的提问。
内阁于2017年2月15日议决成立专案小组调查国行炒外汇一案,揭露事件具有掩盖实情成分。
委员会在同年8月至9月期间共召开9天听证会,收到42份文件;全程共传召25名证人,重量级人物包括前首相敦马哈迪、财政部前部长敦达因和拿督斯里安华、财政部前第二部长丹斯里诺莫哈末耶谷、前总检察长丹斯里艾侬、前总审计司丹斯里依沙、国行前总裁丹斯里哲蒂等。
报告于同年11月30日派发给国会议员,委员会指此案已抵触刑事失信罪(刑事法典第406与第409条条文),点名财政部前第二部长兼国行前顾问丹斯里诺莫哈末耶谷是此案负责人,且拥有决定权。
调查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诺莫哈末看似在外汇交易中不受约束,但当时若无上司或其他掌权者的直接批准或默许,他不可能长时间这么做。报告建议,以刑事欺骗罪名调查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和时任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以确定他们是否需对此事负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