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人权会被指在牧师许景城和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的强迫失踪听证会上,采用“传闻证据”,听证会主席拿督马永贵解释,听证会与刑事或民事案件的审讯不同,是可以采用与案件相关人士供证来作结论。
他说,这是根据1999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第14(1)(d)条文所进行的
他说,听证会在采用“传闻证据”的同时,不但衡量有关说词的分量和可信度,而且也会通过其他证人的供词鉴定有关人士的说法。
(视频拍摄:连利元)
“当我们在谈论证据时,必须了解的是我们不但考量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和推测也会被一起考量。”
马永贵今午在人权委员会针对许景城和安里仄末失踪案听证会结果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他说,他们会把听证会报告提呈给首相办公厅、内政部、警方和相关部门,交由当局决定是否重新调查或采取其他任何行动,不过,由于听证会没有执法权,所以只能在报告中向当局列出建议。
另外,针对牧师约书亚希尔米与印尼籍妻子露丝失踪案一事,他坦言,该委员会原本以为可以一并完成此案的听证会,但早前接获警方的信函,而导致听证会的进度被拖延长达3个月。
他相信,约书亚希尔米的失踪听证会还是会完成,只是会由其他新委员执行,毕竟本届委员的任期将于本月23日届满,其中一名委员拿督艾莎比丁已经连任两届,将不会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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