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强调,电子召车司机需注册与持商用车辆执照的政策不会展延落实,当局会在7月12日后依法行事。
他提醒电召车司机与业者不应短视,觉得交通部为他们添麻烦,而应关注这项政策的长远利益,走出过去没有受到法律管制的舒适圈,以打造更安全的作业环境。
陆兆福今日出席GRAB电子召车公司推介乘客脸部验证安全功能后,在记者会上针对交通部会否展延执法的问题时,这么指出。
至于部分电召车司机是兼职者,交通部是否设法缓解电召车司机面对的困难,陆兆福指出,规定电召车注册与司机须有商用车辆执照,是为了各方面着想,政府无意增加业者的负担。
“我们无法区分全职与兼职司机,一旦注册,你就是司机,条例是一视同仁的。电召车行业从过去的不受管制,走向受管制。”
他说,一些人习惯了没有被管制,因此,当政府立法管制时,就觉得这是制造麻烦与带来负担。
“我们希望每造都能与政府合作。申请商用车辆执照,只需上6小时课程,过后只需每年更新,不要觉得麻烦。”
GRAB马来西亚区总经理吴士湘,以及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副总监(行动)阿兹兰也出席推介礼。
残障人士考取商用车辆执照谋生
陆兆福指出,交通部正修改交通条例,以让残障人士在7月12日陆路交通局执法之前,考取商用车辆执照后,继续谋生。
他说,估计残障司机可以在5月开始登记报考商用车辆执照。
此外,他说,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1000人登记报考商用车辆执照课程,以考取商用车驾照。
目前当局接到25份电召车业者的商用车辆执照申请,16份获批,5份有条件的批准,2份申请被拒与另外2份申请处理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