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5日讯)一向强调民主自由的行动党,在成为执政党后于周日党员代表会议上,首次采取闭门形式开会。
大会只允许媒体采访开幕与致辞环节,之后媒体需要离开会场,不得采访辩论与修党章环节。
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解释,此举只为了让党员可自由发表心里的话。
“当媒体在场时,党员发言时倾向于保留,我们要给他们自由发言的环境,好让他们没有保留,让党领导层聆听基层意见。
(本报连利元摄)
“我们明白党员的心理,他们爱党,一直要保护党的利益,如果媒体在场时,他们害怕发表的言论会伤及党。”
此外,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说,如今行动党已执政,因此该党想让党员,针对政府政策,展开真诚讨论。
“如今我们在朝,想让党员讨论重要政策及政府内部事务,而当中有的是需保持机密。”
至于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则说,此举是为了让党员可公开发表意见,同时避免党员发表的意见,或会被媒体选择性地报导。
“因为一两名党员的个人意见,并不代表整个党的立场。”
周日的代表会议,获约千名行动党党员、外国使节及希盟各盟党领袖,包括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及土著团结党总秘书拿督马祖基出席,场面盛大。
修正党章10条款 中委增至30人30%女性
民主行动党在党员代表会议上寻求通过,修正党章中10条条款,包括将中央委员会成员从20人增加至30人,以及中委会成员有30%必须是女性。
该党于周日提呈修正党章议程,当中修正党章第8章,增加第16条款,即党员代表大会须确保中委员中选成员女性占总数的30%,以鼓励女性从政。
在第8章5c条款中,他们也寻求通过增加中委会成员人数,即该党在来届选举将选出30名中委会成员,并保留中委会可委任另10名成员;这也意味该党中委会成员也会增加至40人。
此外,该党也欲修正第10章第2条款,即2(a)秘书长须掌管党务最高行政权;(b)秘书长不能连任超过3届,无论是连续性或间断性。
不过,这些修正党章程序早在2014年完成,唯当时代表大会不获社团注册局承认,以致他们必须再提呈一次,做出修正。
陆兆福早前在记者会上说,此次党代表会议所提出的修改党章事项,早在2014年党代表会议通过,但在提呈至社团注册局时,该党因和当局在中委会课题上发生纠纷,导致提案并未获得当局通过,后来在2017年选出新的中委后才获批。
此外,林冠英在致司中指出,行动党修改党章其中一项重点,即选出30%女性进入中委,因他们相信女性赋权,以及必须参与决策与过程。
“唯有修改党章,行动党妇女组才会在未来被委托选为女性中委。
“我们须记得当中委会达致性别平等时,就不再需要妇女组,我们讲到做到。”
他也说,目前行动党有20%党员成为国州议员,比例是各政党中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