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4日讯) “蒙古女郎被杀炸尸案”阿旦杜亚家属,索偿1亿令吉的民事诉讼续审,来自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廉正局的阿末阿布峇卡助理警监说,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萨巴京达曾在2016年11月14和15日,将本身的手写字样本交给他。
阿末阿布峇卡(47岁)是诉方第10名证人,他供称,他于2006年1月14日下午3时,受到颜德源(译音)副警监的指示这么做,随后再努丁副警监则告诉他要索取手写字样本的目的。
他指出,他是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扣留所内的盘问室,向阿都拉萨巴京达索取手写字样本。
他在接受阿旦杜亚律师哈山扎马尼盘问时说,他在与再努丁会面后,对方将一张被充公的手写字传真影印本,递交给他。
哈山扎马尼询问再努丁展示那张影印本后的事,阿末阿布峇卡回应,接着再努丁就重新写出影印本内含有“阿都拉”、地址、汉利丘路马来亚酒店与“阿米娜”的相关内容。
“在获取这些手写字后,我就在同一天与阿都拉萨会面,以获取他的手写字。”
他指出,他在与阿都拉萨会面后告知对方其目的,对方同意;随后他唸出再努丁写的字,要求对方写在A4纸上。
他说,他共获取了10张样本,每张都包含他与阿都拉萨2人的签名。
阿末阿布峇卡说,他随后在2006年11月17日,把阿都拉萨的手写字样本交给负责调查此案的调查官多尼鲁甘助理警监。
诉方律师珊吉柯也要求,向总检察长与检控组主任获取与早前与此案审讯相关的资料。
高庭法官拿督瓦兹尔择定,于周四决定是否批准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