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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托付载女儿 保安员竟逼女童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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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17日讯)巫裔保安人员受女童母亲托付接载女儿,结果露出狰狞面目,逼迫女童口交,并以阳具摩擦女童私处,关丹地庭今日判决被告罪成,被判监禁10年及鞭笞9下。
 
被告莫哈末沙希旦(41岁)共被控3项罪名。他被控于2018年8月中午11时,在关丹黑沙滩,及今年7月5日下午4时45分,在关丹督西拉路巴谢公园处,并在一辆车内,用自己的阳具摩擦一名10岁女童的私处,触犯2017年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本报何月云摄)
 
被告也被控把阳具塞入女童口中,触犯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于今年7月23日被控上关丹地庭,当时,他不认罪,该案稍后过堂,并订于今日进行案件管理,但被告却在此时表示认罪。
 
据了解,被告与女童母亲相识,后者托付前者载送女儿,被告却色心大起,干下兽行。
 
被告向法庭求情时要求法庭减低刑罚,而主控官莎丽花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给予合理判决。
 
法官西蒂阿米娜宣判,被告三项罪名皆罚成,每项被判监禁10年,及鞭笞3天。监禁刑期同步执行。     

被告莫哈末沙希旦被带出法庭时,低头不语。
被告莫哈末沙希旦被带出法庭时,低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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