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日讯)48岁妇女疑为了避免罚款,竟向警方报假案,声称被打抢而遗失大马卡,唯最终被识破。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沙溢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芙蓉警区今午1时16分接获一名48岁女子报案。
他指出,该名女子声称自己今早约6时15分在芙蓉新城一所银行外被打抢,弄丢大马卡。
他说,经过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女子相信为了逃过罚款以及获得新大马卡,向警方报假案。
他指出,这名女子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及罚款高达2000令吉。
他在文告指出,报假案是刑事罪,也会为警方带来不便,劝告民众别乱报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