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5日讯)早前因涉及以70发子弹残忍杀死婆罗洲小矮象而被控入狱的其中3名囚犯,今天再度以非法拥有2支婆罗洲象牙为由被控上地庭,唯3人皆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为巴拉才诺丁(59岁)、阿都拉西米(68岁)和马丁阿罗(44岁)。
他们被控在没有获得部长的书面许可下,同谋拥有2支备受保护的物种婆罗洲象牙,因而抵触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1(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可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和不超过25万令吉,以及监禁不少于1年和不超于5年。
据了解,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1部分表1第11条阐明,婆罗洲象是属于受保护动物,并且必须在总监的建议下,获得部长发出的书面许可才可拥有。
下月16日过堂
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择定此案于12月16日过堂。
另外,法官指出,基于3名被告目前还在服刑当中,因此没有保外候审的问题。
法官也下令,将在11月27日服刑届满出狱的马丁阿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9条文再次延扣。
据报导,巴拉才诺丁和阿都拉西米基于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而被判监禁2年;而印尼籍马丁阿罗则是抵触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而被判监禁2个月和鞭笞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