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日综合电)近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发生了令人咋舌的事件,一位被法院判决赔偿的莫姓女子,疑心存不满用6万枚一角硬币缴纳执行费用。
据报,2017年7月,莫女因装修门面与申请人广西某装饰设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按莫女要求,A公司对其门面进行了测量、设计等,产生设计费和劳务费共计6000元人民币(约3547令吉)。后莫女单方面终止合同,装修搁置,但莫女同意支付A公司产生的相关费用。
后来,莫女以合同未履行、未知有设计费等为由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遂双方产生费用纠纷。
A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于2018年10月9日向金城江法院对莫女提起诉讼,要求莫女支付设计费和劳务费共计6000元。2018年12月19日,法院依法判决莫女赔偿A公司损失6000元。
在法院判决后莫女一直没有履行,A公司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9年11月28日,办案法官电话通知莫女履行付款义务,莫女随即答应。但由于对A公司心存不满,莫女当天携带了6万枚1角钱硬币到金城江法院财务室,并要求法官打电话通知A公司前来亲自清点硬币。
办案法官看出了莫女的不满情绪,对其进行劝解,告知她这样的行为既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又浪费了司法资源,还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去银行缴纳执行款为好。
经过法官的劝解,莫女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所不妥,便答应次日会去银行按照程序缴纳执行款。
据了解,莫女已缴纳执行款6000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文、图: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