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发言人吴健南在3个月前,与50名电召车司机前往交通部提呈备忘录,却在3个月后的今天遭到警方传召,以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及录供。
警方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即使有在集会前10天通知警方,调查此案。
吴健南今天在布城警察总部完成录供后,感叹如今连向政府部门呈交备忘录,都需要受到诸多限制,甚至还要在10天前通知该区警方。
(视频拍摄:叶原溢)
据报道,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联合民政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是在2019年10月10日率领电召车司机前往交通部提呈备忘录,以捍卫电召车司机的权益,包括质问电召车政策频频U转一事;这事情至今足足已有3个月时间之久。
吴健南解释,事实上在去年7月起,他们就曾向交通部长陆兆福发出3封正式信函,以邀请后者跟电召车司机进行对话。
“我身为马华的领袖,之前都多次前往一些部门呈交备忘录,包括反贪会、森州大臣办公室、霹雳大臣办公室等,但这是我首次被传召以进行调查。
“我们都已经给了3封邀请函,而且在信中也有提及会有约60名电召车司机出席参与,为何还视我们为捣乱,或没有提前通知(警方)?我真的不了解,为什么只有交通部无法接受备忘录?这个备忘录只是为了捍卫电召车司机权益,这些都是在交通部的管辖之事。”
他也批评,希盟此前曾指出,将修改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赋予集会更多的自由,但如今却连呈交备忘录,也需要向警方报备;这就是希盟政府在实现新马来西亚的政策?
吴健南质问陆兆福,是否同意警方采取的对付行动,又或其实就是他指示警方进行调查?
“据我们了解,如果部门本身没有跟警方投报,警方是不会做出调查的。”
他批评,陆兆福口口声声说要做一个接地气的部长,但如今连电召车司机以和平、有礼仪、提早给予公函的方式下要求对话和呈交备忘录,也要受到和平集会法令的对付?
“一个民主的政府必须秉持谦虚、开放和专业的态度,接受人民的备忘录,并回覆人民的质问。最重要的是,我们不会因为这次的调查而退缩,我们依旧会以合法的方式,捍卫电召车司机的权益。”
询及这件事至今已3个月,是否质疑其中的原因时,吴健南回应,刑事罪本来就没有时间限制,而他也会给予警方的调查全力配合。
拒超载被开除入禀工业协调局
司机 Grab 需和解协议
吴健南为电召车司机捎来好消息,早前因拒绝超载而被开除的电召车司机入禀工业协调局,当局如今已发出通告要求电召车司机和Grab公司双方进行和解协议,有望让电召车司机的雇员身分获得认可,从此可以享有作为一般雇员的权益。
他解释,当工业协调局发出这项通告给双方,意味着他们认可Grab公司作为司机的雇主身分,而电召车司机本身作为雇员的身分,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决策。
“如果这个和解协议可以成功举行,我国将可朝向美国、英国和欧洲等模式,把电召车司机定位成雇员身分,而Grab公司则是他们的雇主。”
(视频拍摄:叶原溢)
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是于1月3日协助一名遭无故开除的电召车司机罗女士入禀工业协调局,要求当局介入施压Grab公司以让司机复职。
据了解,罗女士是在2019年11月5日和乘客发生纠纷,当时乘客要求3名同伴和3个大行李箱同行,遭到她的婉拒;唯乘客随后却指控罗女士打开行李箱而到警局报案,Grab公司在没有听取罗女士的解释下开除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