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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胸向佛菩萨忏悔” 佛学老师下体碰她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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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7日综合电)台湾中部某大学女学生小婷(化名)参加学校佛学社社团,2018年答应社团江姓佛学老师到太平佛学精舍暂住,2人前往小婷租屋处搬家。江男竟趁机抱小婷用身体“摸胸”、下体“碰腹”,还强拉躺床陪睡并称“还有10分钟可以脱光衣服”等语。

江男还曾对社团干部坦承摸胸是要“消业障”,事后虽否认,台中地院仍依强制猥亵罪判他2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据报导,判决书指出,女大生小婷参加学校社团佛学社,2018年间,她因为失恋,曾让佛学社江姓男师父抱她痛哭。同年3月1日上午,她请江男帮忙,想将安置在精舍的佛像移到她西屯区的租屋处。在江男劝说下,小婷答应暂住精舍几天,2人下午一起到小婷租屋住搬东西。

岂知,江男竟趁机强抱小婷,小婷原不以为意,但江男竟用身体碰住她胸部,下体碰她腹部,接着还用双手捧她脸颊。不知所措的小婷赶紧转身闪躲,江男还念她“你看你现在的样子多没自信!”。


报导指出,江男一不做二不休,躺在小婷的床上指着床说“陪师父睡一下!”小婷遭强拉躺下后,手还被拉去放在他的鼠蹊部。小婷赶紧挣脱,刚好小婷妹妹来电,江男才作罢。不死心的他,接着又讲出“还有10分钟可脱光衣服”,“3分钟也可以”、“还是师父帮你脱”等语,又伸手强拉下小婷外套,江男之后躺在床上睡着,小婷才结束恶梦。

更夸张的是,江男在同年月7日晚间,当着佛学社举办社员大会,跟在场部分干部坦承说有摸2名女社员胸部,其中一人就是小婷,目的是帮她们“消业障”,还说“摸胸可以向佛菩萨忏悔”。

陈姓、李姓女社员翻遍佛经却无此说,还在社团LINE群组发讯息问江男称,“佛经(戒律)上明明就说出家比丘师父,是完全不可以碰触到异性肌肤,怎么可以触摸女弟子的胸部??到底佛经正确,还是师父开示正确,再请解惑,阿弥陀佛”。

江男则完全否认犯行,他辩称只有抱一下小婷,顶多只构成性骚扰。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江男是辩驳之词,最后认为他逞私欲强行猥亵小芳,没有认错悔改之意,判2年徒刑。

文:ETtoday新闻云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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