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11日讯)42岁父亲继昨日被控强奸、鸡奸和非礼女儿共41项控状后,今日再面对违反自然性行为和非礼共9项控状,他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不获准保释。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在今年10月19日和29日早上8时至下午3时35分,在雪州淡江国际山庄住家,对其15岁的女儿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因此面对6项违反自然性行为控状。
被告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此外,被告也被控在2019年9月和2020年3月期间,在相同地点非礼其女儿,因此面对3项非礼控状。
被告此举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珊吉塔副检察司,法官诺哈扎妮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在12月17日过堂。
被告于昨日被控41项和强奸、鸡奸和非礼女儿的控状,他被控于今年1月至9月期间,在相同地点对女儿做出相关行为,他同样否认罪行,也不获准保释。
如今,被告一共被控50项相关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