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3日讯)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日前透过面子书直播警方搜查过程,并无视助理警监叫停指令,今早被控违抗公务员命令罪行,唯他在推事庭否认有罪,获准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黄彦铬被指于11月7日下午3时30分,在雪州八打灵再也一所住宅,正当警方在搜查过程时,他违抗助理总监李罗伯特(译音)叫停直播的指令。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88条文(违抗公务员命令),罪成可被判1个月监禁或罚款4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叶原溢摄)
(视频拍摄:潘嘉威)
(叶原溢摄)
较早前,主控官阿蒂法认为,这起案件受高度关注和涉及公众利益,建议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拉苏兰则申请,让被告黄彦铬以无条件保释,因为被告非常配合警方的调查,今日也是未接获警方书面通知下,自动现身法庭面控。
他补充,但如果推事不同意辩方的申请,希望可以降低保释金,因为罪成刑法才400令吉,但保释金却要高达7000令吉,而且被告的薪资并不高。
他也解释,被告是在昨午才透过简讯获悉被控的通知,而其家属都居住在槟城大山脚,因此无法赶来吉隆坡,辩方将以被告友人刘立扬作为担保人。
另外,律师公会也有委派代表上庭。该会代表律师赵夫伟也补充,尽管无条件保释是一个鲜有之事,但在法律上确实允许法官或推事作出这类裁决。
推事诺莎希拉在听取两方建议后,议决被告以1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此案于明年2月4日过堂。
黄彦铬质疑,如果警方没有东西隐瞒,为何会担心被摄录?
他周五(13日)完成保释程序后,在庭外受访时强调,无论是口头或肢体上,他在录制搜查过程,并没有妨碍警员。
“如果他们没有犯错为什么担心被录。我们必须捍卫我们的权利,况且录下警方的执法过程不是犯罪,只有贪污的人担心被录。”
他也抨击,警方此前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逮捕他,如今却改以刑事法典第188条文提控他。
“之前警方说我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可是他们却以第188条文提控我。
“这证明警方在周六说我妨碍公务是毫无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