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直辖部长丹斯里丹安努亚慕沙重申,吉隆坡市政局订于2021年10月1起日禁止杂货店等三类商店售卖烈酒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安努亚慕沙周三午夜,在其推特贴文作出以上宣伂。
吉隆坡市政局于本月13日宣布售酒执照新最指南和条件,该指南于11月15日开始执行,其中包括吉隆坡的杂货店、便利店和传统华小药材店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禁止售卖烈酒。
同时,市政局将不会再发出新的售酒执照给杂货店、便利店和传统华小药材店,相关商家届时也将不能更新现有的售酒执照。
随着上述指南宣布后,引起相关行业、各公会及各界反弹,要求市政局收回和检讨该指南,也希望该指南还有U转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