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4日综合电)针对钟筱玲家属跨海喊话,盼台湾对凶嫌处以极刑,否则将提出引渡罪犯,台湾法务部官员周二回应说,台方对梁嫌具有司法管辖权,但台湾与马来西亚并没有签订引渡协议,依法不会引渡梁嫌。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导,根据引渡法第4条规定,“请求引渡之人犯,为中华民国国民时,应拒绝引渡;但该人犯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在请求引渡后者不在此限”,换句话说,梁育志是台湾公民,依法律规定,台方司法对死者家属或律师所提的引渡要求,即应该拒绝。
法务部官员说,台湾与马来西亚并无另签订双边引渡协议,梁育志杀人案的犯罪地在台湾,台方对梁嫌具有当然司法管辖权,并且已着手侦办、羁押中,但依引渡法规定,梁是台湾公民,台方不会引渡他到马来西亚受审。
法务部表示,对于家属恸失亲人的悲痛,感同身受,有关家属的主张,也可以理解;本案不幸发生后,犯保协会桥头分会同仁一路相伴家属,并提供各项协助,未曾停歇,对于犯罪被害补偿,若家属提出申请,亦将由桥头地检署依法审酌积极办理。
本案后续仍由桥头地检署全力侦办中,对于任何涉及杀人等不法重大犯行,检察机关均将依法严查重惩,绝不宽贷,以伸张司法正义及维护家属权益。
台检方:必全力侦办
针对钟女父母表示已委请律师提出诉讼和索赔,台湾桥头地检署表示,家属有意见可当庭或书面,或者透过告诉代理人向检方陈述,“本案检察官必全力侦办,对不法者究办到底”。
梁育志10月31日被裁定羁押但不禁见,据了解,梁接受警询及应讯愿供出案情经过。由于此案受国际瞩目,检警目前积极合作调查搜证,不排除要拚首次2个月羁押期限之内结案,赶在今年底前就将全案起诉移审法院。
桥检指出,法医研究所已经函覆本案复验的结果报告书,检察官已通知告诉代理人到庭陈述意见,并领取中英文相验尸体证明书,转交被害人家属;检方现仍侦查、搜集相关事证,若被害人家属对案情有任何意见,都可当庭、书面或透过告诉代理人向检察官陈述,必会全力侦办,对不法者就办到底。
家属可申请犯罪补偿金 最高200万台币
桥检也指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桥头分会,之前已提供“犯罪补偿金”申请资料给女大生家属,并说明相关流程,目前尚未收到申请,待接获后会迅速依照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办理。
《自由时报》报导,台湾法界人士表示,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最高金额200万元台币(约28.6万令吉),同时也不影响声请“国家赔偿”,未来一旦判决“国赔”确定,再扣除这笔已交付被害人的补偿金。
台外交部:进入司法程序不评论
台湾外交部周二表示,由于本案已进入台湾检警侦察及司法程序,外交部依例不进一步评论。
台湾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在例会上说,有关媒体报导在台遇害的大马钟姓学生家属要求台湾“国赔”,以及将嫌犯处以极刑等发言,由于本案已进入检警侦察及司法程序,外交部依例不做进一步评论。
欧江安说,外交部自此案第一时间即联系协助,也将相关协助处理情形通报给马来西亚驻台机构,让他们充分掌握。有关于“国赔”等诉求,虽然外交部依照程序无法评论,惟行政院长苏贞昌已就此事回应。苏院长表示理解家属心情、也感到悲痛遗憾,公民在台湾内犯法,会依法严惩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