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30日讯)送餐员被保安员阻止把食物送上楼,顾客恼怒冲下楼将送餐员打趴在地案;今日送餐员和顾客在当众滋事罪名下,双双被控上法庭,两人俯首认罪,判处罚款800令吉。
被告嘉斯马迪(27岁,送餐员)和赛夫(33岁,私人保镖)被指于11月25日上午11时15分,在皇冠城一栋公寓楼下殴斗,牴处刑事法典第159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多1000令吉。
主控官莫哈末海鲁立克兰副检察司要求推事重判,而没有代表律师的两名被告,分别以受伤和是家庭支柱为求情理由。
推事沙鲁最终判决时,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交罚款,需以监禁7天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