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8日综合电)3名被控袭击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的香港人周三被定罪后,周五被法院判处坐牢4年3个月至5年半。
3名被告分别是赖云龙(20岁)、毕慧芬(23岁)和何家乐(30岁),3人周三被裁定暴动罪、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害罪罪成。毕慧芬也被裁定非法禁锢罪罪成。3人周五判刑。赖云龙入狱5年3个月,毕慧芬入狱4年3月。何家乐入狱5年半。
由于毕慧芬本身已因另一案件正在服刑,故法庭将部分刑期下令同期执行,实质只加监3年。
另外,法庭留意到本审讯中,有别一般其他案件,被告均没有投诉警方调查手法,反映本案调查中警方表现良好,呼吁有份参与的警员“发挥正能量”。
法官在判辞中强调,无论理念多么崇高,一旦涉及使用暴力,道理会变成歪理。用罪恶消灭敌人,只会产生更加多的罪恶。法庭必须在刑期中反映法庭对维护公共秩序的决心。
法官又批评,香港国际机场即使离远市区,但机场是市民通往世界的窗口,这个地标被示威占据和发生暴动,不禁令全世界质疑香港是否仍然安全。有网民目睹暴动后质疑“这些是香港年轻人?”。法庭认为,一小撮人的行为足以影响年轻人的声誉。亦令香港市民因“和平示威之都”的声誉被毁而感到心伤和蒙羞。
至于他们对事主付国豪的施袭,令他受到50分钟的“惊栗”,尤其赖云龙阻挠事主在救护员协助下离开现场,法庭批评他行为恶劣。他们对事主的暴力行为是具挑拨,侮辱性的,纵使他们质疑事主记者身分,但也不应该袭击他。
付国豪前年8月在香港国际机场进行拍摄工作时,被反修订《逃犯条例》抗争者包围。抗争者在付国豪的随身物品中找到一件印有“我爱香港警察”字样的T恤,将付国豪捆绑并围殴。付国豪当时高呼“我支持香港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
文:综合报导
图: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