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怀疑是长期凌虐印尼女佣,导致女佣尿失禁的华裔夫妻,今日被控6项罪名,但他们皆不认罪;两人各获准以1万2000令吉和4万8000令吉保外候审。
42岁的林端安和41岁的林秀兰(人名皆译音),各被控1项和5项控状,包括贩卖人口、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和蓄意严重致伤他人。
林端安被控于去年11月24日在冼都区一间住家,售卖受害女佣的护照,以剥削她结婚的权利;因此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和罚款。
根据林秀兰的2项控状,她被指于去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故意严重致伤受害女佣;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蓄意严重致伤他人),罪成可被判监禁达7年和罚款。
林秀兰被指于去年11月12和13日,2次以热水烫伤受害女佣,导致后者严重受伤;抵触刑事法典326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成可被判监禁达20年和罚款或鞭笞。
林秀兰也被控于11月24日在冼都区一间住家,以暴力举动没收和售卖受害女佣的护照,以剥削她结婚的权利;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3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和罚款。
他们随后获准以上述保释金额保外候审,而林秀兰则需由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两人皆需要交出护照给法庭;案件择定于2月19日过堂。
案件的法官包括玛永塔丽、依拉立占、艾美拉卡苏拉蒂和苏扎娜;主控官为娜蒂雅和莫哈末沙立扎副检察司;两人代表律师为希瓦拉兹和阿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