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1名公司女董事因拥有6个非法安装Astro广播应用程式的电视盒,被控6项非法获取传媒公司提供的内容应用服务控罪,她俯首认罪,被罚款3万令吉。
被告黄丽丽(译音,46岁)被控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2时30分,在蒲种布特拉柏丽玛花园某住宅,遭发现拥有6个装有MyTV系统的iBoite-X电视盒,即非法获取由马来西亚卫星广播系统私人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内容应用服务的系统,因此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2(2)条文(非法获取传媒公司提供的内容应用服务)。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判处被告,每项罪状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若无法交付则以1个月监禁替代,意味着所有6项控状的罚款总额为3万令吉。
此案的主控官是莎兹娃妮副检察司,至于被告代表律师则是罗力勤(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