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兄挥斧劈死妹”血案,被告林富德今日被带往高庭面控谋杀罪,但他否认有罪。
林富德(油漆工人,50岁,译音)被控在去年1月21日傍晚6时30分至7时,于吉隆坡增江北区一家住家谋杀其女死者林堡玲,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择定此案于3月26日过堂,并给予被告时间,以聘请辩护律师。
此案主控官为祖乔迪,被告目前没有雇用辩护律师。
据报导,有关命案发生后传出各种说辞,有指此案疑似因被告与死者因是否出售屋子起争执而起,也有传闻指被告患有精神病,唯警方在逮捕被告后,被告向警方指称本身不满与死者同住,才杀死死者。
被告被指当着外甥的面前,持斧头狂劈死者而致死死者,且死者颈项及身体多处皆被斧头砍伤,警方也在现场起获该把砍死死者的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