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日综合电)涉2019年8月18日非法集结案的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和另6人,于周三再出庭,西九龙法院裁判官裁定7人所有控罪表面罪名成立。
早上约9时,押解黎智英的囚车抵达法院。至下午全部控方证人完成作证,法庭裁定其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在黎智英所涉非法集结案中,黎智英与另外8人被检控,除区诺轩及梁耀忠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其余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
目前受审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及何秀兰。他们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文:综合报导
图:香港 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