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日讯)一间获贸工部(MITI)批准信运作的工厂,因排出有色废水,遭罚款8000令吉,工厂器材也被扣查。
槟州环境局是援引2009年环境素质法令(工业废水)第5、6、7和17条文,向该工厂发出4张总值8000令吉的罚单。
该局也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8(1)(a)条文,扣押工厂器材。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该局只会在满意该工厂采取行动改善排水情况,才允许厂方重新营运。
文告说,该局也援引2014年环境素质条例(清洁空气)第31和37条文,向厂方发出指示,以改善工业废水及空气控制装置。
该局劝请获批准信运作的工业领域,必须遵守政府的条例及防疫作业程序,以照顾环境的卫生与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