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9日综合电)香港《港区国安法》首起案件周四进行刑期宣判。男子唐英杰被指2020年7月1日骑着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摩托车冲撞警察,成为香港首名被起诉国安法罪行的被告。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恐怖活动罪名成立。法官周四早上再开庭听取辩方求情,并在周五下午宣布刑期。而唐英杰涉及的控罪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24岁担任服务生的唐英杰,去年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等罪。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二判决其两项罪名成立,并在周四听取辩方求情。
法官早上听取辩方求情后,宣布把案件押后到周五下午3时判刑。法官质疑辩方提出,被告当时的行为只是鲁莽,并有避免撞向警员的讲法,与法庭的发现不吻合,指判词已指出被告故意冲过警方防线,最终与警员相撞。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当日只有挥旗的行为,性质不严重,否则应有针对性的煽动行为,但案中并没有证据显示其他人受影响。而被告已对受伤警员道歉,对自己做了愚蠢的事感到后悔,希望法庭轻判,以及将属同一事件的两项控罪刑期同期执行。
根据《港区国安法》,煽动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刑5至10年,情节较轻者可被判5年以下监禁、拘役或管制。至于恐怖活动罪,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文:综合报导
图: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