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国家安全理事会今日更新各阶段国家复苏计划的标准作业程序,包括远距离夫妻见面前,必须在向警方提交的跨州和跨县申请中,附上夫妻两人都已完成接种疫苗的电子证书副本。
国安会指出,除了电子疫苗证书副本,提交给警方的申请中也必须附上结婚证书、夫妻双方居住地兹证明文件或雇主证明信函。
至于那些要跨州或跨县探望18岁以下孩子的家长,在向警方提交申请时也同样必须附上家长两人的已完成接种疫苗的电子证书副本。
除此之外,家长向警方提交的文件也必须包括家长两人的身份证和孩子出生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孩子学校的基本资料(若有)。
至于那些已完成接种疫苗,从海外归国的大马公民和在我国定居的非公民(包括持永久居留证者和“马来西亚,我的第二家园计划”(MM2H),他们获准在家进行隔离14天,至于居家隔离所需遵守的标准作业程序则以卫生部为准。
国安会也在SOP中提及,那些从还未回马的公民和非公民在抵境时,必须向执法当局出示出发前3天进行的“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新冠病毒检测报告,以及拥有完成接种疫苗的证书。
国安会也提醒,抵境进行筛检时,检测不过关者将被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