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沙巴兰瑙一名小贩,基于不满市议会规定只有完成冠病疫苗接种者允许在巴刹内营业,并强制她必须在一周内接种冠病疫苗,而入禀法庭挑战这项规定。
现年55岁的娜奥米法兰西自2011年起,于兰瑙巴刹经营餐饮业。她是在9月21日接到兰瑙县议会执法人员警告,要她在一周内接种疫苗,否则将面对介于2000至5万令吉的罚款。
她大感不满,指当局不应强迫及强制民众接种冠病疫苗,于周日(26日)决定透过代表律师马瑟祖入禀亚庇高庭,要求针对兰瑙县议会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进行司法检讨,除了寻求法庭宣判该决定无效,也要求县议会不得干扰她的作业。
娜奥米说,联邦宪法第5条款,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与人身自由,以及第8条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每个人都可获得法律保障,而认为州政府基于没有提供人民接种疫苗的自由选择决定,已违反联邦宪法。
娜奥米与其丈夫育有4名孩子,除了他们夫妇俩及1名孩子还未接种疫苗外,其余的均已接种冠病疫苗,也多次劝导她接种疫苗。
“我不是反疫苗人士,只是对疫苗的医疗研究和证据信心不足,并担心有副作用,因此想为所有拒绝接种疫苗的人士捍卫权利,以免因此而遭到歧视。我告诉丈夫,一定还有其他方法。”
娜奥米的司法检讨申请将于10月28日进行审理。
沙巴州政府在8月宣布,9月21日起,只有完成疫苗接种者才允许进入商业场所,并给予民众长达一个月的执法暂缓期,让业者及员工能有足够时间完成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