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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付110万罚款 阿末马斯兰获释【内附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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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讯)被控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200万令吉,及向反贪会给假口供两项控罪的巫统总秘书兼笨珍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在缴付110万令吉罚单后,今日在高庭获无罪释放。

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是在主控官慕克扎尼副检察司告知法庭,随着阿末马斯兰昨天同意缴还罚款,控方撤回他面对的两项控状后,而判如上述。

阿末马斯兰(中)已接受罚单献议及缴清罚单,并在副检察司证实他未来不会再面对相同控状后,获高庭宣判无罪释放。
阿末马斯兰(中)已接受罚单献议及缴清罚单,并在副检察司证实他未来不会再面对相同控状后,获高庭宣判无罪释放。

法官说,在不继续提控的申请中,副检察司证实被告未来不会再面对相同控状,这是因为被告已接受罚单献议及缴清罚单。

“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和上诉庭在安比卡案下判的先例,本庭谕令被告首和次控状无罪释放。所有已安排好的审讯日期一并取消。”

55岁的阿末马斯兰在去年1月21日,于地庭被控没有向税收局申报,取自纳吉的200万令吉,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交易,及给反贪会假口供,他当时否认有罪。


阿末马斯兰(中)抵达法庭时,向媒体挥手致意。
阿末马斯兰(中)抵达法庭时,向媒体挥手致意。

首控状指他没有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申报正确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罪成可判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他在2019年7月4日下午2时45分至3时30分,当反贪会首席高级助理调查官莫哈末再里在国会大厦媒体室录口供时,给予假口供,抵触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32(8)(c)条文,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是在今7月13日,批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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