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首相署(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强调,政府在第12大马计划中建议推出的“土著股权安全网”框架,仅涉及土著委托机构公司股权出售,并不涉及个人土著、非土著或国外公司的股权出售。
他今日发文告说,土著委托机构包括土著利益机构,如国民投资机构和朝圣基金局,以及土著信托机构,如人民信托基金会、州属经济促进机构和国家股权公司。
“这项建议没涉及个人土著、非土著或国外公司出售的公司股权;反之,这项宣布仅涉及土著委托机构的土著公司股权出售。”
他解释,在“土著股权安全网”框架下,土著委托机构的土著公司股权出售,将卖给符合资格的土著财团、公司或个人。
“在2019年,土著在根据市场价值的企业持股仅17.2%;这项宣布是为了确保土著的股权,将维持在土著手上不被侵蚀,而这建议将不会夺取其他族群权益。”
部长说,国内目前也有实施有关管制土著持股的几项法律和条规,而政府将继续实施这些法律和条规。
涉及“土著股权安全网”的土著委托机构
土著利益机构:
1. 国民投资机构
2. 朝圣基金局
3. 武装部队基金局
4.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合作社
土著信托机构:
1. 州属经济促进机构
2. 人民信托基金会
3. 国家股权公司
4. 地产投资有限公司(PHB)
5. VentureTECH私人有限公司
6. 大马伊斯兰经济发展基金会(YaPEIM)
7. 国家企业家机构(PU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