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3日综合电)桃园一名人夫阿成(化名)婚后入狱5年,妻子其间与老王生了2名孩子,阿成不甘被绿满脸,愤而向妻子提告求偿60万台币(约8.9万令吉),桃园地院审后,判女方要赔8万元为合理。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成主张于2015年8月与妻子结婚,两人已于2020年5月离婚,而他自婚后即入狱,并无可能性与妻子生子,岂料,他却于2017年接获户政事务所的来函,称他当爸了,多了一个儿子,虽儿子隔日即夭折,但父亲栏位仍是他名字。
阿成控诉,2020年10月间,他又再被户政事务所通知有一个小孩尚未申报出生登记,阿成不满妻子一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且怀孕生子,已严重侵害他的婚姻,让他内心承受巨大痛苦,愤而提告向妻子求偿60万元。
阿成的妻子坦承有生下2名子嗣,但辩称阿成入狱时,曾向她说,“你在外面可以找男朋友”,也同意会与她离婚。
桃园地院法官经查后认定,女方所产下的2子均非阿成受胎所生,且女方确实有通奸的行为,已侵害阿承身为配偶的法益,因此求偿有理,惟阿成在婚后即入狱,并无法履行同居义务,2人仅能透过探监与书信联络,审酌后,4日判女方要赔8万元为合理。可上诉。
文: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