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罗厘司机在3年前猥亵女童被判罪成的刑罚上诉申请,并维持地庭原判,因此上诉人需监禁14年和鞭笞5次。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瓦兹尔为首的三司基于上诉人苏莱曼(44岁)的上诉理由没有理据,作出上述裁决;其余二司为上诉庭法官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史美珍。
《Kosmo!》报导,瓦兹尔今日宣读判词时说,上诉庭认为地庭法官依据法律程序评估控方第3名证人(受害者),后者裁决无误。
“地庭法官裁决,控方第3名证人(受害者)是符合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7A条文的可靠证人,法官裁决无误。”
瓦兹尔指出,上诉庭认为,2名医学专家,即控方第4和第5名证人撰写的医药报告可支持控方第3名证人证词,因此上诉庭没必要干涉地庭和高庭裁决,并宣判上诉人从即日起服刑。
雪州巴生地庭在2019年4月3日,宣判被告苏莱曼猥亵一名由其妻子照顾4岁女童的罪名成立,需坐牢14年和鞭笞5次;他向莎阿南高庭提出上诉,高庭在2020年1月20日驳回上诉申请,维持地庭原判。
根据案情,被告妻子在2016年至2018年3月8日期间照顾受害女童,受害者是在回乡途中告知父母,本身遭保母丈夫,即苏莱曼猥亵,才揭发此案。
⬇看过来⬇
✌又快又方便 送新闻给你
https://t.me/chinapress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