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5日讯)2名涉及保险索赔诈骗案的男子,今日被推事判处各被罚款2000令吉;若没缴付罚款,则以坐牢两个月替代。
2名被告莫哈马阿马阿里夫(29岁)和莫哈马里查(35岁),本月5日被警方押上北海市政厅法庭面控,2人皆俯首认罪,案件择订今日下判。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9年4月4日,向吉隆坡一间保险公司虚报车祸,企图骗取50万令吉的保险索赔金,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的刑罚),和刑事法典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最高判刑不超过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诺法拉今日作出上述判决。负责此案主控官为努拉米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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