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控方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案件审讯中,比喻该公司事务的经营方式,犹如位于茨厂街的一间华人咖啡店。
此案今日续审,第10名控方证人,即1MDB前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继续出庭供证,接受辩方律师旺阿依祖丁的盘问。
旺阿依祖丁针对有关1MDB能源集团,为在大马交易所上市,而计划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的事宜,盘问证人是否拥有一份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获后者答说:“没有”。
此时,法官柯林劳伦斯打岔询问旺阿依祖丁,上述问题与其当事人的辩护有何关系。
旺阿依祖丁答说,其用意是藉此显示莫哈末哈占的疏忽和管理不善。
然而,主控官拿督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接着介入,说明虽然控方认同1MDB经营该公司事务的方式,犹如位于茨厂街的一间华人咖啡店,但这是因为有关人士是根据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指示行事,而刘氏和被告纳吉是两心一体(alter ego)。
“刘特佐是被告(纳吉)‘镜子中的映像’(mirror image),他们俩是一致行动。
“这是我们(控方)的论据,我们之所以容忍这一系列的(辩方)盘问,是因为(辩方问题)与我们的论据毫无关联。”
旺阿依祖丁则反驳说,控方有他们的论据,辩方也有自己的论述,而辩方的论述是1MDB运作出现疏忽和管理不善的问题。
法官最终指出,由于莫哈末哈占对辩方的许多提问,皆回应并不知情,因此他劝告辩方可待结案陈词时,针对此情况表达辩方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