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11日综合电)科技巨擘谷歌2017年遭欧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指控滥用搜寻引擎优势地位,被以反垄断法重罚24亿欧元(约114.7亿令吉)。
谷歌对此提出上诉,然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当地10日驳回其上诉,维持裁罚。谷歌仍可上诉至欧盟的最高法院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寻求最终定夺。
据了解,这项裁罚是基于谷歌的搜寻结果太过偏袒自家价格比较服务Google Shopping。谷歌和母公司Alphabet在上诉中称,欧盟在此案中”于法律、事实和经济上都是错误的”;欧盟普通法院驳回这两家公司所提诉讼的绝大部分,并维持欧盟执委会祭出的罚款,指谷歌透过搜寻结果的排序顺位,偏袒旗下比价服务,”背离正当竞争”。
此裁决被认为是欧盟执委会副主席维斯塔格的一大胜利。她摈弃前任对谷歌采取的较为妥协性策略,并曾于2018年因谷歌滥用Android系统强化自家搜寻引擎优势地位,对其祭出43亿欧元(约205.6亿令吉)的罚款。
文: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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