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独家报导)尽管教专建议教育部下放鞭打学生的权力予教师,不过,大马华教家长协会总会长骆展丰不赞同鞭打学生的做法,反之,认为当局应下放除了鞭打以外,适当体罚学生的权力给教师。
他认为,不论是下放鞭打学生权的建议,或教育部通令阐明,除了校长和获得书面授权的纪律主任,其他教师都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都是两极化做法。
他向《中国报》说,教师不能施予任何形式的体罚,尤其对华校教师一人应对40多名学生的情况来说,只是苦口婆心教导确实不易,唯他也不鼓励鞭打学生。
“适当体罚能让孩子意识到错误,并及时更正,但绝对不是鞭打。鞭打是急于求成,出手(鞭打)的轻重也很难拿捏,是非常危险的。”
骆展丰举例,适当体罚如罚站15分钟、将调皮的孩子带到体育馆罚投30粒球等,让犯错的学生从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能发泄多余的精力。
他直言,过去发生太多体罚过重的案例,若当局下放鞭打学生的权力,可谓是开倒车。
针对校园霸凌,骆展丰认为,加害者的思想或存在扭曲部分,可能曾遭受霸凌或受家庭背景影响,应为他们提供辅导,多了解他们,校方也应从小事开始“扑灭”、解决,并建立正面思维,教导他们通过适当管道解决问题或抒发情绪压力。
他补充,家长和校方都应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以便发生任何事情,受害者都愿意倾诉,可避免很多不幸事件。
教专早前以惩戒学生为目的,建议教育部恢复教师以不伤害学生的方式,鞭打学生的权力,以便学生在犯下大过后,如霸凌同学,最后施予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