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12日讯)一名失业男子今日在士拉央推事庭被控两项谋杀罪名,即于去年9月于万挠的根登新村,在一间住家发生的火灾中,致死两名印裔小姐弟。
通译员宣读控状时,46岁被告莫哈末法乌兹点头表示明白,但基于聆审谋杀案隶属高庭权限,推事庭没有男子的认罪与否记录。
首控状和次控状指出,莫哈末法乌兹在去年9月14日早上10时10分至10时40分之间,在根登新村的19岁少女蒂维雅和3岁弟弟维斯努的住家,谋杀两人。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法庭择定3月16日过堂,以等待死者解剖报告和化验报告。
此案主控官为旺诺依曼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承审推事为聂莫哈末法德里。
死者家属旁听律师为马恒德仁。
同为48岁的死者父母吉特拉戴维和峇兰,在法庭忍不住嚎啕大哭,希望法庭为逝去的孩子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