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因与妻子办离婚手续闹分歧,保安人员竟用摩哆撞伤继子,换来监禁5年及罚款2000令吉代价。
来自甲市大吉里望的兰然阿都卡霖(32岁),被控于今年1月7日晚上11时10分,在甲市波格芒加甘榜巴登的诊疗所员工宿舍前,蓄意以摩哆撞伤10岁的继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第326A条文下宣读。
被告向地庭法官娜丽蔓峇哈鲁丁表示认罪,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说,他还要供养6名孩子及双亲,并对此事感到后悔。
法官判他坐牢5年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以坐牢两个月取代。
此案由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主控。
根据案情,被告在事发地点,与任护士的前妻因办理离婚事宜起口角,在不欢而散后,被告气愤地骑摩哆离开,并以摩哆撞击受害者的左脚及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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