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8日讯)沙巴一家政联公司前高管在2017年收取贿赂,今日在地庭面对三项控状,被告俯首认罪,被判即日起服刑6个月和罚款29万5000令吉。
首项控状指被告苏菲安(51岁)于2017年3月9日,在Inanam Point的联昌银行分行,将诺丁阿迪拉通过Shadaz Enterprise公司在大众伊斯兰银行发出的4万4000令吉支票贿款,转入Binoun Jaya公司的联昌银行户头;该公司由一名名为山查尔斯威廉的人士持有。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10月16日在亚庇卡拉姆兴的马银行分行,收取一笔由彭德金(译音)通过大众银行支付的5000令吉贿款。
第三控状则指被告于2017年5月4日在里卡士的一家住家,向彭德金收取一张1万令吉的大众银行支票。
上述贿款被指是要确保Shadaz Enterprise向沙巴电力私人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和物流部提出的索赔能顺利进行,同时也能获得该机构的紧急工作项目。
以上三项指控是根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 16(a)(A)来完成,在被告认罪后,法官阿布巴卡随后择定,首控状服刑6个月和罚款22万令吉;次控状服刑6个月和罚款2万5000令吉;第三控状则服刑6个月和罚款5万令吉。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薇薇安娜周(译音)在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在某家私人学院担任兼职讲师,每个学期只有1400令吉收入,且有健康问题和需要承担家庭负担。
反贪会主控官诺山则要求法庭予以被告相等判罚,以便在社会起警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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