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昨日批准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旗下4家子公司申请的资产冻结令,禁止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和其父亲丹斯里刘福平,转移总值14亿3200万美元(60亿令吉)的资产。
财经媒体“The Edge Markets”网站报导,高庭法官哈雅都阿克玛是在昨日下午,批准1MDB和属下子公司申请的上述资产冻结令。
报导说,1MDB和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 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公司(前称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在3月14日向法庭提出单方面申请,寻求禁止刘特佐或其代理或被任命者,转移10亿3050万美元的资产,同时也禁止刘福平或其代理或被任命者,转移4亿150万美元的资产。
刘特佐和其父亲被指在知情下,接收或涉及欺诈性地挪用以及不当得利于1MDB的资产。
报导指出,法官哈雅都阿克玛也谕令刘氏父子俩,需通过书面宣誓书向法庭和1MDB的代表律师,公开他们目前的住址、具体所在之处、电邮地址以及联络详情。